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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专业关系之双重关系困境论文

来源:西南农业大学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9-2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一、概念界定 伦理是社会工作中的重要议题。对于专业伦理的界定,通常称为“职业道德”,指在专业(职业)活动中符合专业(职业)目标要求的核心价值及其行为准则的总和。而专业伦

一、概念界定

伦理是社会工作中的重要议题。对于专业伦理的界定,通常称为“职业道德”,指在专业(职业)活动中符合专业(职业)目标要求的核心价值及其行为准则的总和。而专业伦理的形成则是一个专业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工作专业自身依据的专业价值观,及对专业人员所提出的道德理想和行为规范。专业关系是指社会工作者基于特定的工作目标与服务对象建立起来的一种工作关系。社会工作者要对服务对象负有伦理责任,要保持专业边界,分清楚专业工作与私人生活之间的界限。

大多学者对于双重关系持否定态度认为“社会工作者不应当和案主建立双重关系或多重关系,因为这样会产生对案主的利用或使得案主存在潜在伤害的可能。”事实上,是否要对双重关系严厉限制的问题长久以来都是备受争议的。

本文中,社会工作专业关系中的双重关系是指:“专业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内与当事人可能会有不止一种关系,由于居住和工作的小区的性质,社会工作者与当事人除了专业关系,还可能会有一些社会上、生意上、经济上或者其他方面的角色关系。”

二、实务中对于双重关系困境的看待

对于双重关系存在着多种不一致的观点看法,国内有学者对于过度限制双重关系表示质疑。在传统观念理念的人际关系模式下的差序格局模式认为在“人情”的社会中,过度的限制双重关系,很可能会影响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效果,影响社会工作行业的推广。笔者认为,造成双重关系困境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人情”社会的人际互动模式。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当前国内人际关系基本模式,依旧保留着传统方式,“即由人情、人缘与人伦所构成的三位一体的结构。”其中最核心是人情。“你们说的专业关系冷冰冰,在中国社会根本行不通,中国人是讲‘情’的。你只能先跟他交朋友,让他慢慢了解你,再和他建立专业关系,一上来就建立所谓的专业肯定是不行的(上海禁毒社会工作者M)”。从社会交换的理论来讲,人情社会与契约社会是一种相对的社会交换的基本类型,即人与人的交往互动中主要是把人情作为交换媒介。让案主能信任感,能真正的去说出内心的看法想法。在国内的传统“人情”的限制之下是较难实现,这也是造成国内双重关系困境严重的主要原因。

第二、从求与助关系角度分析。国内学者王思斌老师在《中国社会的求-助关系》一书中提及,熟人之间的相互支持有两种基本模式,一是将熟人关系拟亲属化。拉近彼此间的关系,增强相互信任感,如联姻、世交、朋友圈等。如“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的观念根深蒂固存在于每个人的脑中。二是一般相互认识者这之间的求和助的关系。对于此类求助关系多是相对谨慎的,对于彼此的信任感很少完全信任。如同社工与案主在建立专业关系之前,彼此完全陌生的人,是很难去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第三、社工行业发展的不完善,地区差异大,专业资源不足。近几年来,政策对社会工作的大力支持下,社工行业迅速发展,社工队伍也在逐渐壮大。但对于社工行业的发展依旧呈现地区差异性大的现状,行业内部制度机制建设也不完善。机构间业务重复化、标准不统一。社工行业发展较好地区多集中在北上广深等沿海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对于内陆西部发展较少。人们对社工的了解不够,很少去主动寻找帮助。案主来源问题也不可避免通过熟人介绍、朋友求助、从事不同服务的社工机构少等,导致双重关系很难避免。

三、解决建议

社工与案主之间必须保持专业关系,如何去限制双重关系的产生,做到与案主建立专业关系呢?这个问题的答案要经过长时间的实践总结,由学者间的不断反复讨论、论证,是社会工作专业漫长的本土化建设才能得出来的。根据上述本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需要限制双重关系。双重关系的限制问题,是学者和实务工作者所达成共识的。双重关系的存在,对案主与社工都是有风险的。双重关系的最早是作为伦理问题提出的。在1977年版的美国心理学会伦理守则的修订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禁止咨询师、治疗师与来访者发生性关系。随着专业性不断加强,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已经很低,但仍不排除可能性的存在。若案主因其他关系而造成,不能与社会工作者处于同等条件状态,很有可能会为社工牺牲自己的利益,或者使社工不能做出公正性的决定,影响服务效果,其专业性也会令人质疑。

文章来源:《西南农业大学学报》 网址: http://www.xnnydxxb.cn/zonghexinwen/2020/0929/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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